中估协:土地估价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土地估价行业评估执业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和《土地估价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净化行业环境、控制行业风险、促进行业发展。意见反馈截至2019年5月24日。反馈方式如下:
准则修订联系人:曹爽
联系电话:010-65830385转623,13911808869
协会联系人:刘泽超
联系电话:010-66560842
邮箱:yjnie@aliyun.com
附:土地估价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征求意见稿)
【关键字】:
法正 护 规 爱
道信 约 职 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估价行业行为、净化行业环境、控制行业风险,提高行业社会诚信度,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章程》,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土地估价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均应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 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过程中,除遵守本准则外,还应遵循《评估执业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准则》侧重规范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的道德意识、观念和素养。《评估执业行为准则》侧重规范评估行为、过程和活动。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职业道德,是与评估专业人员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包括社会公德和职业素养两部分。
第二章 社会公德
第五条对国家爱国守法。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做守法公民。
第六条对社会遵德守正。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信友善,胸怀宽广,弘扬正气。尊重他人,不因任何原因歧视任何人。
第七条对环境珍惜守护。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珍爱自然资源,勤俭节约,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第八条对单位尽责守规。评估专业人员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互助,注意职场基本礼仪,严谨治业,提高技能,增强素质,维护单位声誉。
第九条对家庭尽心守爱。评估专业人员应保持生活和工作和谐,有家庭责任感,孝敬长辈,尊老爱幼,重视健康,注重安全,邻里和睦。
第三章 职业素养
第十条对竞争公平守道。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尊重同行,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不以明显低于工作成本的价格进行项目竞标。不搞串通价格投标。不采用恶意压价、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不夸大事实进行虚假宣传。不主观故意伤害同行信誉和损害同行利益。
第十一条对行业自律守信。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团结合作,学习先进,培养新人,维护职业形象和行业信誉,积极参与行业公益活动,不从事损害行业形象的活动。严格遵守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和自律规范,诚信执业,廉洁自律。不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承办业务、收取费用。不冒用他人名义开展业务。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土地评估机构从事业务。自觉参加行业继续教育,按规定进行报告备案。
第十二条对委托公正守约。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尊重客户,与客户充分沟通,按合同约定对客户负责。对自己的执业行为负责,审慎执业。不承接超出专业胜任能力的业务。回避与自己、近亲属、关联方及其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利害关系或与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不准未经当事人许可或违反规定泄露商业秘密。不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除估价委托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第十三条对项目独立守职。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恪尽职守,严格履行现场踏勘和查证核实义务。应当采取恰当措施保持独立性,在估价中不受包括委托人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非法干预。
第十四条对报告客观守真。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执业技术规程和标准,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曲意逢迎,不抬高或压低评估价值,保证报告质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准则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