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行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其目的和意义何在?
一、是加快推进棚改征收安置的需要。按照盐城市区新一轮棚改目标任务,2018—2020年计划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约5万户、570万平方米。市政府已选址城西长坝地块、城西北先锋实验学校地块等10多个集中定点安置房项目,可提供安置房源约3万套。但仍不能完全解决征收安置房源不足的矛盾。
二、是缩短被征收人安置周期的需要。新开发建设安置房从地块内征收、土地手续办理、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建设到验收交付,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推行结算凭证安置可以有效缩短安置周期,提高安置效率,实现安置“零过渡”,提升群众满意度。让群众早日住上新房,最大限度减少了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是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安置需求的需要。在原有征收项目提供一处或者两处安置房源的基础上,让被征收人凭结算凭证根据自身需求自主购买房屋,大大拓宽了安置空间,给被征收群众更多的选择权,被征收人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到位置各异、品质多样、户型丰富、配套设施侧重点不同的房源,可以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有助于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